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日期:2019-03-06 16:43 点击量: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贫困本专科学生的奖励资助形式。为了贯彻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素质全面发展,同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和基本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计划内、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学年总评中符合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学金的条件;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根据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学习成绩、实践和创新能力、文化素质,身心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考核,成绩优良。
第二章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三章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度申请和评审,在学校学年总结评优的基础上进行。
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可每年连续申请),并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班级评议: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生班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以及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评议小组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20%。
评议小组应以对全班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每个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认真评议,做到公平、公正。
3、学院审核: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评议结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和工作顺利进行。
4、学院公示: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行公示制,各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结果在本班、本院公示三天,各院、学校均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举报电话,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5、学校审批:
各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结果上报学校,学校复核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并备案。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见《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
第五章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度发放。
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发给学校奖学金,只授予学校评定的相应级别优秀学生称号,可以申请当年的国家助学金和困难补助,但不能申请当年的国家奖学金。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有欠费或校内贷款,应首先交纳欠费和还贷。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发或追回国家励志奖学金:
1、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过程中不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收入与所填数额不符;
2、所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不真实、弄虚作假,
3、平时吃穿超度、铺张浪费者;
4、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