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一、国家宪法日
什么是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成为中央全会的共识,并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历史性文件中。
二、宪法宣传周
“宪法宣传周”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的宣传活动,2018年12月4日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是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2月1日,由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主场活动在北京、上海两地同时启动,标志着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正式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