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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选聘应届毕业生担任校内科研助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18 10:00 点击量: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促进毕业生就业,帮助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经学校研究,拟定选聘2020届毕业生担任校内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岗位范围

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以及成果转化项目、横向课题项目。我校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异地研究院。国家人才计划入选科技人才、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二、聘用条件

1.2020届应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

三、聘用原则和时间安排

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坚持公开、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6月4日-6月9日   各学院征集岗位需求计划并发布公告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由各学院自行征集,统一填写《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6月9日前由学院在各单位网站面向毕业生予以公告,并将电子版报至科学研究院。

2. 6月10日-6月17日   登记、签订合同,学院、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异地研究院(以下统称“各单位”)根据工作需求选聘毕业生。

①由聘用毕业生填写《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外聘人员聘用审批表》(附件 2);

②各学院审批后,将《审批表》及相关证件交至人事处人事科;

③毕业生持人事处开具的《用工通知函》及相关证件至外服公司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外服公司办公时间及地点:每周二、五上午在南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图书馆一楼东侧)。

具体材料及流程参见:

https://rsc.xidian.edu.cn/html/guideline/lz/2013/0711/1473.html

④审批表、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为一套材料,一式四份。聘用单位和受聘毕业生各执一份,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存档一份,人事处备案一份。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人事处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四、毕业派遣和汇总上报

受聘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关系、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正常毕业生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科学研究院按照有关规定将学校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情况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五、薪酬待遇和经费管理

1.各单位统筹承担科研助理薪酬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薪酬具体金额由学院负责人与科研助理商定确定,但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按规定标准确定,单位缴纳部分由各单位全额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全额承担,操作流程按照人事处相关流程办理。

2.科研助理薪酬应按月发放。各单位每月按合同约定标准和考核结果为受聘人员发放薪酬并缴纳社保费用,缴费财务资料及费用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交人事处汇缴。

六、管理与考核

1.各单位负责科研助理的日常管理、业务考核及离职等事务,并根据科研助理在岗期间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给予相应奖惩。

2.科研助理聘用期间,不允许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对考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及时通知课题组,并在入学前办完离职手续。

3.科研助理聘用期间,各单位可解除考核不合格的科研助理的聘用协议,科研助理也可以解除与所在单位之间的聘用协议。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王   婕

联系电话:81892598

电子邮箱:kxy@xidian.edu.cn

 

人力资源部:

联 系 人:刘金龙

联系电话:81891872

电子邮箱:jlliu@xidian.edu.cn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尤吴晶     

联系电话:81891198    

电子邮箱:wjyou@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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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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